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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根据公务车辆管理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工作实际,对“国庆节、中秋节”假期的车辆管理通知如下:
1.驾驶员实行值班制度,除学院假期值班车辆,安全稳定值班车辆外,其他车辆封存。
2.通勤车9月26日、9月27日,10月1日至10月7日停发。
3.车辆管理人员电话
带班: 苟鹏军 18891880008
值班: 彭 飞 18220630037
常晓刚 18909139605
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
2015年9月21日
上一条:关于2016年寒假期间公务车辆使用的通知 下一条:关于“端午节”假期车辆管理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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